1.申請人尚未離境簽證就過期了怎麼辦?
申請人獲得簽證後,應抓緊在簽證有效期之內辦理離境手續。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簽證有效期內抵達目的地,應持有關材料到外國駐華使(領)館重新申請簽證。
2.申請外國簽證,對邀請信有哪些要求?
提供符合往訪國駐華使館要求的邀請信有助于順利獲取簽證。邀請信函應按一定格式書寫或列印。因公出國團組邀請信函用紙應為標有邀請單位名稱(地址、電話、傳真等)的公文紙。邀請信函的內容應包括:(1)被邀請人的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出生地址、護照號碼、身份、工作單位名稱、地址和電話或家庭住址、電話;(2)邀請目的(比如:商貿考察、參加國際會議、經貿洽談、展覽等);(3)行程安排、訪問地點;(4)在國外的費用由誰負擔;(5)邀請信函簽發時間、地點;(6)邀請人親筆簽名。
有的國家要求邀請信函由該國外交部、內政部或其他主管部門的確認。
3.如果發現簽證上的信息有誤怎麼辦?
申請人領取簽證後,應逐項核對簽證上的內容。如果發現信息有誤,應立即向頒發簽證的部門提出並要求更正。只要在簽證有效期內和出國境之前,申請人均可提出更正要求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