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越南签证新政策

发布时间:2016-06-01 23:07:57 来源于:走四方旅游网 阅读量:2417

  2015年1月1日起,中国公民办理越南商务签证统一需要越南公安局发放的批文,没有批文统一不受理。

 

  根据2014年6月16日颁布《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、出境、过境和居住法》的第47/2014/QH2013号法规的第九条规定,该法自2015年01月01日起生效,具体规定如下:

 

  1.“SQ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30天。

 

  2.“HN”、“DL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。

 

  3.“VR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。

 

  4.“NG1、NG2、NG3、NG4、LV1、LV 2、DN、NN1、NN2、NN3、DH、PV1、PV2、TT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。

 

  5.“LĐ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2年

 

  6.“ĐT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5年(投资人日前之签证效期不超过3年)

 

  7.签证效期届满可申请新签证。

 

  8.签证有效期至少比护照有效期(或其他往返证件)少于30天。

 

  2015年1月1日起,中国公民办理越南商务签证统一需要越南公安局发放的批文,没有批文统一不受理。

 

  2014年12月31号前办理的越南签证

 

  30天单次商务签证

 

  90天单次进出商务签证

 

  90天多次进出商务签证

 

  从2015年1月1日起,越南签证统一改为

 

  一个月单次旅游签证

 

  一个月多次旅游签证

 

  三个月单次旅游签证

 

  三个月多次旅游签证

 

  以上这四种!

 

  价格不变

 

  所需材料:护照原件+白底彩照2张(小2寸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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