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日起,中国公民办理越南商务签证统一需要越南公安局发放的批文,没有批文统一不受理。
根据2014年6月16日颁布《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、出境、过境和居住法》的第47/2014/QH2013号法规的第九条规定,该法自2015年01月01日起生效,具体规定如下:
1.“SQ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30天。
2.“HN”、“DL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。
3.“VR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。
4.“NG1、NG2、NG3、NG4、LV1、LV 2、DN、NN1、NN2、NN3、DH、PV1、PV2、TT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。
5.“LĐ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2年
6.“ĐT”签证有效期不超过5年(投资人日前之签证效期不超过3年)
7.签证效期届满可申请新签证。
8.签证有效期至少比护照有效期(或其他往返证件)少于30天。
2015年1月1日起,中国公民办理越南商务签证统一需要越南公安局发放的批文,没有批文统一不受理。
2014年12月31号前办理的越南签证
30天单次商务签证
90天单次进出商务签证
90天多次进出商务签证
从2015年1月1日起,越南签证统一改为
一个月单次旅游签证
一个月多次旅游签证
三个月单次旅游签证
三个月多次旅游签证
以上这四种!
价格不变
所需材料:护照原件+白底彩照2张(小2寸)。